万家房产网9月6日报道 近期,发展租赁住房市场政策的密集出台,让一些不安分的中介开始变得活跃起来,这次他们盯上了被边缘化的“小产权房”。
中国的“小产权房”问题,从产生到现在,一直讳莫如深。有关部门在政策层面一直维持高压的态势,松岗统建楼,维持对“小产权房”违法的界定。
按照之前国土资源部的界定,“小产权房”是一个模糊的、不准确的概念,实质是违法建筑无产权。它不仅违反土地管理法律,违反城乡规划、建设管理的法律,也是违反相关政策的。
针对各地出现的“小产权房”问题,从1999年到现在,有关部门也是三令五申,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,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、农民住宅或“小产权房”,并要求各地坚决制止、依法严肃查处。
但实际的情况是,“小产权房”并没有因为政策的高压而偃旗息鼓,各地“小产权房”反而如雨后春笋,规模越来越大。
以前因为禁止集体土地上市交易从而导致了“小产权房”问题,一旦集体土地获得这种权利,则“小产权房”的违法前提将不存在。
但是相关部门已明确表态,各地要按照要求坚决做到"三个一批",也就是坚决拆除一批"小产权房",坚决查处一批典型案件,严肃追究一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。
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陈国庆明确表示: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,和小产权房有本质区别。我们这次试点的租赁住房建设,小产权房怎样村委更名,符合规划,依法审批,由不动产登记保护,同时只租不售,而我们过去说的小产权房,无论在用地上、规划上,还是建设销售上,都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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