庭审现场
东莞阳光网讯 (全媒体记者 李江华)如今,越来越多的人都喜欢在网上竞标,购买自己中意的商品,居住在厚街的方先生也有这个习惯,今年四月,他从网上花二十多万竞买了一个“大物件”,但买到手后就后悔了,因为他所购买的是一套三十多平米的小产权房,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,想“退货”的方先生遭到拍卖方的拒绝,方先生便将拍卖公司告上了法庭。
今天上午,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,庭审中,原告方认为网络拍卖的标的应该是法律、行政法规允许买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,而本案拍卖标的是没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,程庄镇郑楼村村委会,不具备商品的流通性,不得作为拍卖标的,深圳百花洞社区村委统建楼,拍卖合同无效,被告应返还其二十六万元的拍卖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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